- 台南索卡藝術中心2008年展覽徵件辦法 :
一、 主旨:
為發掘台灣新生代青年藝術家,以呈顯台灣新生代藝術之多元,提供熱愛藝術且持續創作不綴之青年藝術家一發聲機會。
二、 對象及資格:
1. 具有藝術相關科系大學畢業或研究所以上學經歷背景者。
2. 熱愛藝術創作者。
3. 曾公開發表展覽(個展或聯展,畢業展不列入參考)或參展獲獎者。
4. 作品具有原創性,深具個人風格及新生代精神之創作者。
5. 各級機關、學校社團聯展或畢業展,恕不受理。
三、 收件辦法:
1. 書面資料:個人簡歷、參展記錄、創作自述、未來創作發展,一式三份。
2. 創作素材不限,惟需近三年內(2005-2007)之作品。
3. 參加徵件者僅需附上作品光碟:
平面作品;
非平面作品(每件需不同角度之照片3張);
錄像作品需附上兩種資料:
a.作品完整版CD、光碟片;
b.前述作品5分鐘以內之縮減版展示光碟(Demo),完整版與縮減版請分項註明。
(上述3點均須存放於光碟資料內,以便作業。)
4. 上述作品資料需退還者請附12元回郵信封,若無,則由本單位全權處理。
四、發表:預定2008年3月1日至3月31日於台南索卡藝術中心展覽。
五、收件:
◎ 地點:台南索卡藝術中心(700-50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11號)。
◎ 電話:06-2200677。(每週二至週日下午1:00至晚上9:00,週一休館)
◎ 時間:2007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收件,郵戳為憑,
寄件請註明『台南索卡藝術中心徵件』字樣。
◎ 聯絡人:王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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